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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我認為,自己的事自己做。
倘若要麻煩別人應該口氣好一點!
而不是在那邊喊:現在的新人都這樣懶惰...叭叭叭!
想想你自己當初上班都在幹嘛!?打傳說?!
哇操你媽的,這樣誰想幫你。
工作來不及怪我?
你打傳說時,怎不會良心發現要工作。
喔~忘了,被狗啃了!
真可憐那隻狗,那心一定難吃。
像你這樣態度高傲,沒本事的人!
真的可以滾回家!!!
你是我指縫中的陽光, 看上去是那樣的溫暖而美好, 可我總也抓不住。
呼覺羅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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